2016年1月2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同意撤销2015年8月8日和12月23日分别给李东方先生(身份证号:430105196403151052)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现我司三亚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权委托李东方先生(身份证号:430105196403151052)主持我司全面工作,对土地开发及投、融资合作、有权签署各项法律文书,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和公司决议书【内容:现我公司各股东史方春、三亚中福富尔旅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本公司50%股权转让给李东方先生(身份证号:430105196403151052),并全权委托李东方先生为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及全面开发工作,该50%股权暂时授托于史方春先生名下,待本项目手续完善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增资扩股手续】。特此公告!
股东签名:史方春
三亚中福富尔旅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亚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