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寰宇通讯员薛蕾)自去年12月底以来,我省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带队督导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分别约谈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各地严格烟花爆竹销售临时网点许可准入,坚决杜绝集贸市场布设一条街、“下店下宅”、“前店后宅”等零售点;严控临时网点放货和销售时间,做到发证时间与放货时间一致。安监、公安、交通、消防、市场监管、广电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存储、燃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以公告和滚动字幕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目前,省安监局共督查县(市、区)47个,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28户(批发企业44户、固定零售企业76户、临时零售点108个),排查安全隐患378项,责令停业整顿11户,取缔1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