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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实施生活用水阶梯价
2016-01-28 08:58:16
 

  本报防城港讯(记者/黄兴忠通讯员/黄翠丽)1月25日,记者从防城港亿港自来水公司获悉,该市正式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每户每月的第一阶梯用水量定为28立方米,超过部分用水越多收费越高。

  据介绍,防城港市港口区和防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分为三档,居民月用水量小于或等于28立方米/户为第一阶梯;月用水量大于28立方米/户且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户为第二阶梯水量;月用水量大于40立方米/户为第三阶梯水量。港口、防城两区的第一阶梯水价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二阶梯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的1.5倍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的2倍执行。

  记者了解到,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以一户一表为准,按户内人口4人计算,以月为计量周期,一户一表用水人数超过定员人口4人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7立方米/人计算。对五保户、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用水价格,实行适当优惠照顾。上思县与东兴市目前暂不实施阶梯水价。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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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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