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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令”虽实施,可有市民反映:民警来了,爆竹已放完—— 燃放烟花爆竹,应该怎么“禁”?
2016-01-23 06:36:42
 

图片来自网络

  发现小区有人放爆竹,打“110”举报;可爆竹放完了,民警仍未赶到小区。一气之下,市民姚先生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质问:外环内区域1月1日起实施的“禁燃令”,难道是“形同虚设”?

  类似反映非常普遍。数据显示,截至1月14日,本市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1起;但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同期相关举报多达数百起。也就是说,大量举报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这其中,暴露了新规实施中遭遇的尴尬:燃放爆竹时间短,一挂鞭的功夫,哪够抓现行?抓不到现行,新规如何“落地”?

  春节在即,除夕、初五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看来,有关部门得准备一个更好的办法,来破解禁燃新规遭遇的尴尬。

  ■本报记者 毛锦伟

  抓不到“现行”只能作罢

  市民姚先生家住外环内平阳路59弄阳光美景城,他向记者回忆了当天举报的经历:

  1月9日上午10时不到,小区里传来“噼里啪啦”鞭炮声。姚先生恰巧路过,原来是有人乔迁新居,小区保安站在一旁看热闹。姚先生问保安:明明已经禁放,怎不上前阻止?对方称不了解新规定。姚先生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打完电话,姚先生便回家了。站在窗口,他盯着楼下看事态进展。15分钟过去,民警没有出现,他再次拨打了“110”,接线员告知民警已在路上。而此时,楼下鞭炮已放得差不多了。又等了20分钟,民警依旧没有出现,楼下早已人影全无……

  民警当天为何没及时赶到?古美派出所解释称:民警当时确有出警。不过该小区地形有些复杂,“110”巡逻车开不进去,只能停在附近,民警再步行进入,耽搁了不少时间。等民警到了现场后,爆竹已放完,地上也没留下什么痕迹,只能作罢。

  记者随后询问了多个派出所的一线民警,他们均表示:禁燃新规实施后,在实际操作中讲究“抓现行”。只有现场抓获非法燃放行为,才能劝阻教育、甚至行政处罚。假如没抓到“现行”,凭监控视频记录也可以。若两者皆无,民警确实没法着手。

  社区禁燃是“难中难”

  今年1月1日,普陀区开出了本市处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二张罚单。据民警介绍,当时,燃放位置在某宾馆门口的公共区域,是为正在宾馆里举行的婚礼助兴。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燃放行为后,当即通知了巡逻民警;巡逻民警不到5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当即制止并处以罚金。

  民警认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难处在于“取证难”,视频监控及时发现留证、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燃放时间长,这些都是处置成功的条件。不过,这些因素在大多数社区燃放案例中并不具备。民警接警后,即便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即内环核心区域3~5分钟赶到、内中环5-10分钟赶到,仍会频频扑空。加上社区普遍不具备视频监控全覆盖,市民在举报时也无法“精确”到哪户在燃放,因而,社区禁燃难上加难。

  记者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相关投诉中也能看出一些端倪:针对商店开业、宾馆承办婚宴等情形燃放烟花爆竹,大多能及时有效处置。即便民警到现场时燃放已结束,也可对其教育提醒。但对于社区举报,绝大多数不了了之。

  但春节期间,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阵地”。在春节期间做好社区禁燃工作,是摆在公安部门面前的现实难题。

  打算用“守”破解取证难

  记者采访了静安、普陀等区的公安分局。据介绍,公安部门已做好了部署:春节期间除了常规的视频巡逻、实兵巡逻手段外,还将加强巡逻防控力量,警员取消休假、全员上岗;社区民警进社区,以“守”来及时劝阻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此外,社区也会组织楼组长、志愿者等组成巡逻队,在社区里巡逻,劝阻市民燃放。“人海战术”蹲守能奏效吗?一位一线民警向记者表示心里没底,但目前来说,确实没有更好方法。而且,“人海战术”不是长久之策。

  采访中,有一些市民和社区干部就如何具体贯彻“禁燃令”,提了一些建议:

  有社区干部说,政策的知晓度还不够,社区里不少人仍不知情;或者认为禁燃令只针对平时,遇到结婚、过年等特殊时候,依然可以放。因此,不妨在过年前,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或由社区干部上门宣传,加强政策宣传。

  市民张先生则建议,禁燃并非只是公安部门的事,社会各部门应通力合作。既然公安部门难以及时赶到“取证”,是否可以要求物业承担起取证责任。小区物业应该利用“地理优势”,发现燃放行为第一时间予以劝阻;如劝阻无效,可用手机拍下燃放过程,了解清楚是哪户,以便民警到现场后可依此依法进行教育或处罚。

  市民王女士则建议,今年是外环内区域禁燃第一年,不少居民家里因往年没放完等因素,仍保留了一些烟花爆竹。建议有关部门可在社区集中回收,既可宣传法规,又避免市民违规燃放。

  记者手记

  何不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春节临近,有关烟花爆竹爆炸伤人的新闻又多了起来。1月14日,河南通许县鞭炮厂爆炸死亡10人;1月20日,江西上饶烟花爆竹厂爆炸,已致4人失联4人受伤……血淋淋的事故,提醒着人们烟花爆竹的种种危害。除了安全层面,空气污染、噪声污染、资源浪费、人力负担等等,都有悖现代社会安全、安静、祥和、文明的理念。

  今年,申城终于出台新规,外环内禁燃,外环外8类区域禁燃。法规进步的同时,却留下了一点遗憾。不少人心有疑窦:为何不干脆全城禁燃?外环外燃放与外环内燃放,对于城区整体的空气污染,有何差别?

  全城禁燃的好处毋庸置疑,除了更有效减少污染,最大的好处莫过于可以全城禁售,以此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流入申城,也就避免了人海战术进社区“围追堵截”,社会管理成本下降不少。现在之所以留有余地,想必是考虑到传统习俗的“惯性”。但事实上,近年来,移风易俗,让“年味”与时俱进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抱着“老黄历”不放,大可不必。

  希望申城相关部门能够与时俱进,即便不马上实施全面禁放,也应该有个“逐步限制,最终全面禁止”的时间表,让新春的第一缕阳光不再被重重雾霾隔断。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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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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