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粘青)“您好,请将2015年以来公司全部财务账目拿过来。”1月20日一早,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沈静兰带领的省纪委专项监督检查第四组到达吉林省酒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开门见山地要求检查该单位2015年以来的所有财务账目。不一会儿,管理费用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等一摞摞整齐的账册和记账凭证摆在了工作组面前。从阳光初照到夜幕降临,工作组一直在紧张地工作,并随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询问,哪怕只是报销票据不太规范或不太清楚,工作组也丝毫不放过。
这只是此次省纪委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中的一个画面。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国办、中央纪委有关通知要求,盯紧重要节点反“四风”,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1月20日至22日,省纪委从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10个监督检查工作组,对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局、吉林省酒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农业大学等13个部门、单位,以及长春、四平等5个地区展开为期3天的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是一种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警示和促动。相信通过我们这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不仅可以让大家时刻绷紧‘廉政弦’,更要真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沈静兰查阅票据的间隙如是说。检查期间,工作组按照计划,不仅查阅账目,深入当事单位食堂、培训中心进行检查,还实地察看了公车配置及使用情况,并对当事单位下属单位的账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工作组更“实时更新”疑似问题线索的核实情况,直到检查结束,当事单位还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解释清楚的,才被确定为问题线索,正式进入纪委工作程序。
为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此次检查的13个部门和单位覆盖到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党群部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高校等各个层面。同时,还包括中秋国庆期间未安排检查的长春、四平、通化、延边州、长白山开发区5个地区。
据介绍,此次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实地察看与检查账目相结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收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年货节礼等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聚会宴请,公务接待饮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私设“小金库”、虚假发票套现问题;操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组将在1月26日前,把具体问题线索汇总至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程序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