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菲菲)近日,市国税局在电子商务产业园举行首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线首发仪式,开出全市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志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在全市正式启用。
多年来,电子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问题一直困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指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目前使用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上完全相同。它解决了长期以来限制电子发票广泛使用的瓶颈问题,对降低成本、方便纳税人使用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年以来,市国税局主动适应全市经济发展趋势,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仪式上,北京博远康商贸中心工作人员通过酒仙网订购商品,正式下单后,打开电子发票专用平台,依次填写发票代号、发票号码、防伪码等项,点击查验后,天津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正式诞生。这张发票号码为“00000001”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出,标志着全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推广工作正式启动,也意味着天津国税“互联网+税务”深度融合迈上新台阶。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如需纸质发票,可通过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发票的查询、查验和打印。
目前,除酒仙网电子商务(天津)有限公司外,当当网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都市俪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已开通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