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吴丽萍通讯员/张维鹏)2016年春运将从1月24日开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春运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清洁水路、清洁运输、清洁公路为目标的“三清洁”活动,保持运输港口码头、渡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运输工具和旅客聚集场所的公共服务卫生整洁;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将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为“文明驿站”;落实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提前做好交通拥堵的处置工作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