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生谢强迫于家境辛苦打工,公司倒闭后,老板以其是学生兼职身份为由迟迟不支付余下的工资。小谢四处求助无门,转而找媒体投诉。在大河报连续报道此事后,拖欠工钱的老板终于支付了拖欠的工钱。“多亏大河报,一直没放弃。”谢强说:起初,这件事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但大河报的帮助令他倍感温暖。
然而,一句“多亏大河报”的感叹,恐怕该让有些人感到尴尬。
大学生打工遭遇欠薪,原本应当由相关的部门帮助解决,如今却要让媒体经过“一直没放弃”的努力,才能让他们走出阴影感受温暖。这样的际遇背后,一连串的疑问值得探究:哪些人应当在峰回路转的事件中感到尴尬?
首先,当然是那个无良的老板。谢同学虽然是大学生,但在公司里明明是一名付出了劳动的员工,老板却拒不支付工资,甚至因为向媒体投诉,态度更加强硬。只是在媒体不断曝光、追问下才支付拖欠的工资。
其次,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感到汗颜。谢同学遭受不公,本应出手相助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却以他是大学生为由拒绝给予帮助,甚至不愿在当事人之间进行最起码的协商和调解。如此推诿的态度,在“多亏大河报”的话音里,恐怕也会感到尴尬。
据说劳动保障部门对大学生的劳动纠纷采取“不管”的态度,援用的法律依据源于1995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且不论这类时过境迁的条文早已违背了劳动法的有关法律原则,就是在今天允许学生创业的大环境下,在援用过时的部门规定为自己的“不为”辩护,也应当从“多亏大河报”的话音里感到尴尬。
岁末年尾,往往是欠薪的高发期。对于这类现象,媒体的本职是履行监督的角色,绝非执法的主体;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最终还得靠政府机关和执法部门,但如今百姓往往把希望放在媒体身上。面对这样的位移现象,那些本该担责的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真的应当从尴尬中醒醒脑,做出一番认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