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晓)昨日,工信部正式公布首批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25个城市入选,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大连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郑州市、武汉市、株洲市、深圳市等。
2013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信息消费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2014全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8万亿元,增长18%。工信部预计,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近年来,工信部曾公布两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为贯彻落实该《意见》,工信部经过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并公示,从全国104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中确定北京市等25个城市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此外,2015年11月,工信部曾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创新应用项目示范和推广工作,遴选出60个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