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彭波)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12月以来,已有多地检察机关因环保部门不履职、不作为提起公益诉讼,这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改革正式进入司法实践阶段。
12月16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庆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庆云县检察院在审查某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时,发现该公司在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环境污染。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县环保部门虽对该公司多次作出行政处罚,但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遂根据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但环保部门仍未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庆云县检察院在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后,依法对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此外,12月18日,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对县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月21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对县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清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选择北京、内蒙古、江苏等13个省份展开为期两年的试点。最高检随后公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地区重点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及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近日,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在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上,首次晒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成绩单,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件。
《 人民日报 》( 2015年12月23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