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型台企发展步伐,江苏省泰州市日前再次出台专项政策,并设立市级专项资金2000万元,为市区中小型台企快速发展提供帮扶。
据了解,专项政策包括:凡企业当年技术改造投入达500万元,按其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凡新获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或省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列入全市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按项目研究经费的10%予以补助;凡获批为国家、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对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按年日均在保余额的1%给予补助;对各市(区)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平台、统贷平台,按年日均转贷、统贷余额的0.5%给予补助,最高均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相关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平台建设等,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中小台企培训工作;对受委托培训单位,按参培人员给予100元/人次的补助。
(江苏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