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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
2015-12-03 12:30:57
 

  黄马强 黄丽芬

  龙游法院落实县人大全力推进“五水共治”意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去年以来,共依法审结环境污染、破坏水环境资源犯罪等案件6件,判处37人。

  近年来,龙游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开辟绿色通道,从重从快审理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加大治水案件执行力度,综合利用执行查控、征信、惩戒系统,推动“五水共治”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今年5月,县法院对金帆达公司非法处置危险物质重大污染环境案依法公开宣判。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的全国首例环保大案,系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被列为全国十大污染环境案之一。经审理,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罚金7500万元、衢州市新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罚金400万元,判处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有期徒刑6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100万元不等。

  龙游法院还加大对河道盗采砂石案件的审执力度。去年以来,共审结4件非法采矿案,判处5人,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保驾护航。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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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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