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省政协召开立法协商会议。省政协主席仁青加,副主席王小青、纪仁凤,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协办公厅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省政协立法协商智库专家代表等参加会议。省政协秘书长王进主持会议。会上,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签订了关于建立立法协商工作制度的备忘录,此前,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于2014年签订了立法协商工作备忘录。两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省政协民主参与省人大、省政府层面的地方立法协商有了制度保证,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工作局面初步形成。
会上,纪仁凤介绍了2014年以来省政协民主参与地方立法协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宣读了66名政协立法协商专家智库成员的聘任通知,与会领导为受聘智库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受聘智库专家代表郭福锁、冯军贤、陈辉、谢海宏、武宁等5名同志作了发言。5名代表发言认为,受聘成为智库成员,感到使命光荣、责任艰巨,今后将努力发挥从事法律法学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政协民主参与立法协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仁青加对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和关注省政协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法治是实现省委治青理政方略的根本之策,建立立法协商工作制度有着深远的意义。人民政协要更好地民主参与地方立法协商,找准协商内容是关键,要选择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期盼的涉及民生方面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或修订等开展协商;改进协商方法是重点,要善于把立法协商融入到政协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中,把协商的触角向各民主党派、向基层、向民族地区延伸,提升和扩大协商的层次与社会影响力;注重协商质量是核心,政协要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做好服务保障,正确引导政协委员、智库专家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有序参与、理性表达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立法协商质量。(张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