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银川召开。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副主任肖云刚主持会议,副主任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实到4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民生计划执行及2014年民生计划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关于“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宪法宣誓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主席刘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将对上述议案和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自治区副主席王和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