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眉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恶意欠薪案,欠薪13万余元的被告人孙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被告人孙某某在眉县经营两家织布厂,因经营不善拖欠67名工人工资共计13万余元。在未对员工工资发放作出任何合理安排情况下,孙某某于2014年8月28日隐匿逃离。2014年9月,眉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向该纺织厂送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被告人在明知该情况下仍逃匿。最终,孙某某于2014年末在河南省漯河市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