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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AEO正式互认
2015-11-05 08:14:31
 

  本报讯 (记者 林侃通讯员 吴萍)1日起,中国-欧盟AEO互认实施。今后,只要是经中国海关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在欧盟28个成员国海关通关时均可享受与欧盟境内认证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

  AEO制度是国际海关组织(WCO)倡导的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给予企业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的制度。中欧AEO互认实施后,中欧双方海关也将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进出口货物通关便利,包括减少查验或与监管有关的风险评估等手续、安全贸易伙伴身份的承认、货物优先通关、贸易连续运行保障机制等。

  我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在AEO互认合作中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已签署中新(加坡)、中韩、内地香港和中欧共4个AEO互认安排。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自享受中韩AEO互认便利以来,企业在韩入境货物通关速度平均提高50%;在韩通关平均查验率由验证前的1.5%降到0.5%-1%;平均每季度订单增加13.14%。

  欧盟是我省第三大贸易伙伴,前三季度,我省与欧盟双边贸易值1091.8亿元人民币,占全省出口总值的14%。中欧AEO互认实施后,福建157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对欧贸易也将更加便捷。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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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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