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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到阳山 公开征集立法建议
2015-10-30 07:32:55
 

  南方日报讯 (记者/姚水波通讯员/刘志县)清远市已正式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工作进入实操阶段。为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将在多个层面公开征集立法建议。10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赴阳山县公开征集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和“十三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就清远市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三个专题与阳山县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公开征集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和“十三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会上,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行业实际,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反馈,以扩大和调动公众参与立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公众在法律规范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据悉,地方立法权是指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根据《立法法》,地方立法有相应权限,仅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3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据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清远市公开征集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和“十三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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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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