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7日讯(记者邵长春)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市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了良好态势,各市县城区环境卫生保持较好状态,景区、景点以及乡镇主要通道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
特别是海口通过“双创”、三亚通过“双修”,琼海、乐东等通过环境整治,“门前三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得到明显治理,群众参与环保、爱护家园的意识显著增强,城乡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为顺利开展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清洁城镇环境卫生行动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市县、部门和具体人员。同时还与全省18市县签订了《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治理这一薄弱环节,并在东方市召开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四川、广西以及我省部分乡镇等地的生活垃圾治理经验。
省住建厅还采取暗访、随机抽查、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城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排名,及时组织整改;设立短信通报平台,每天给省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县主要领导发送检查信息,实时反映各地环境卫生状况。此外,还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开展曝光行动,促进整治工作开展。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厂(场)21座,在建1座;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160座,在建15座。2015年推动24个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累计建成约8000个村庄垃圾收集点,基本建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处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达到80%。
各市县还加大环卫保洁设备投入,加大机械清扫力度,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由年初的20%提高至目前的30%左右。此外,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也逐步到位,全省乡镇一级共安排保洁人员6916人,村级兼职保洁员150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