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花园路北三环交叉口附近,小商贩占道经营。
□本报记者 王涛
2015年10月10日,网友“卡斯”在大河网大河论坛上发帖称,在郑州市花园路北三环交叉口附近,卖水果的小商贩路边占道经营,不仅污染环境,在下班高峰期还堵塞交通。他呼吁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管理,杜绝路边随意摆摊占道经营的现象。帖子发出后,引发网友热议。在跟帖中,大家列举了郑州市汝河路、丰乐路等多处占道经营现象,影响市容和交通。同时,对于如何治理占道经营现象,网友们展开激烈的讨论。
网聚观点
应坚决取缔占道经营
大河网网友“昨夜问天”:高质量的城市建设要求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而流动的且随意摆放的地摊、早餐车等无疑会给城市环境印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城管部门应该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路边随地摆摊占道经营。
大河网网友“若水难”:城市是大家的,不能因为个人需要就随意破坏公共
秩序。摆摊做生意,可以去政府规定的市场内,道路不是用来摆摊的。小商贩不容易,但每个人都不容易。因一己之私妨碍城市秩序绝对是不可取的。
城市应该包容弱势群体
大河网网友“一江春水”:这些小商贩也挺可怜的,他们多是为生活所迫,大家应该给予包容。在城市里,外来人
员打拼很不容易,他们多数缺乏谋生技能,为了养家糊口做点小生意,不能一禁了之。如果取缔了,他们何以为生?
大河网网友“老糊涂”:看到这些摊贩,觉得挺同情的。特别是有些带着小孩摆摊,一般都会买他们点东西。他们小摊位承载的可能是一家人的希望。城市市容很重要,但是不能因此而丢掉人情味。
解决老问题应有新办法
大河网网友“烈火重生”:早上上学、上班路上的小餐车推着热气腾腾的馒头、包子、豆浆,它们带给大家的方便是无可厚非的。包括卖菜、卖水果等路边市场的形成,肯定是有需求的。有关部门应该首先考虑附近居民的需求,科学规划市场,给这些商贩一个容身之处。
大河网网友“天天向上”:这是老问题了。现在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物流配送日渐完善,上门服务已经初见规模。这些小商贩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如果可以被更便捷的商业模式替代,那么这些现象也就自然消失了。
记者连线
小商贩流动性强难根治
10月12日上午,本报记者拨打了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63928110。接通后,对于网友们反映的占道经营乱象,工作人员回应说:“这些小商贩流动性很强,把他们劝离后,他们还会继续回来。这种
现象很难根治。执法人员虽然加大了力度,周末也派人值班,但无法保证这些路边摊位不‘死灰复燃’。”
解决顽疾应多管齐下
“治理流动摊贩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疾,政府相关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多管齐下。”12日下午,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孙远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孙远太认为,疏堵结合,就是承认流动摊贩的合理性,允许流动摊贩在城市中存在,但在空间和时间上加以严格限制,划出特定区域,设定特殊时间。多管齐下,就是建立以城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治理格局。城管部门作为主导部门,继续承担综合治理的职责。政府的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卫生部门加强对流动摊贩的卫生检查,规范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纽带作用,做好辖区内的流动摊位管理工作。调动群众参与流动摊贩治理的积极性,使他们意识到尽管流动摊贩有便利和便宜的优势,但在商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方面缺乏保障,从而自觉抵制经营“三无”产品的流动摊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