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元宾自称中石化采购部门领导,先将高价加油卡低价出售,骗取他人信任后,再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父母生病或去世等理由找人借钱。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纪元宾先后从自己的已婚情人和所谓的妻子及其亲友处骗得1100余万元。日前,纪元宾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冒充中石化领导诈骗
36岁的纪元宾是山东人,高中文化,曾注册一家名为泛泰思科信息咨询中心,并任法定代表人。检方指控,纪元宾于2012年底至2014年3月间,冒充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采购部门领导,虚构能够购买打折加油卡的事实,或者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父母生病或去世、自己被纪检调查或生病等需要用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1100余万元。2014年5月10日,纪元宾被被害人刘女士及其父亲扭送至公安机关。
谎称办打折加油卡
刘女士是某银行柜员,2013年初,纪元宾来银行办理业务时二人相识。当时纪元宾自称是中石化的采购科科长,还曾给国家领导人开过车。随着交往的深入,已婚的刘女士逐渐和纪元宾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2013年3月,纪元宾称中石化内部人可以办理八五折的加油卡,刘女士得知后便和同事一起给了纪元宾几十万元,以八五折的价格办理打折的加油卡。很快,刘女士周围的朋友得知纪元宾的“能量”后也陆续让其帮忙办理打折加油卡,但这次没有办成。而一个月后,纪元宾又让刘女士找人借钱,说可以先以八五折的价格办理内部加油卡,然后以九五、九六折的价格把卡转卖出去获利。
对情人能力深信不疑的刘女士随后以办理银行理财产品的名义向亲友借钱,甚至把自己的房子也抵押了200余万元,并将这些钱交给纪元宾。就这样,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仅刘女士及其亲属一共给过纪元宾1400余万元,扣除已经购买的银行卡和纪元宾偿还的钱款后,尚欠500余万元。
编造理由拖延还钱
另一名被害人郭女士和刘女士是同事,在通过刘女士从纪元宾处以八五折的价格办理了100多万元的加油卡后,郭女士对纪元宾的“能力”深信不疑。因此,2013年7月,纪元宾找到郭女士说,自己要购买一批核桃油,给中石化员工发礼品,其中利润可观,以此找郭女士借了195万元,承诺一个月后归还,并答应支付高额利息。
而承诺的还钱时间到了,纪元宾却说自己正在老家给父亲办丧事,花了一部分钱,暂时不能还钱。随后纪元宾又说单位不让发福利了,核桃油都压在自己手里,让“再等一等”。好不容易2013年10月底纪元宾说找人来送加油卡,但是郭女士没等来人,只等来一条“来送卡的人出车祸”的消息,之后纪元宾又先后以补偿车祸人家属、自己母亲生病、自己生病等名义找郭女士借钱。
在郭女士多次催促下,纪元宾曾给过郭女士一批加油卡,但其中大部分是没钱的空卡,这次纪元宾的借口是“系统出了问题”,并把空卡收走了,随后纪元宾还给过郭女士三张空头支票。
最终,截至郭女士夫妇报警,纪元宾尚欠郭女士夫妇412万余元。
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纪元宾到案后承认,他并不是什么中石化的采购负责人。而此时认识了银行员工刘女士,二人很快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为了提高身份,便说是中石化的工作人员,并能够低价购买到内部的加油卡。
取得刘女士及其朋友的信任后,纪元宾开始两边编造借口骗钱,用这边骗来的钱偿还那边的利息和差价。纪元宾甚至从骗来的钱中取出50万元用来办了一场婚礼。尽管没有领取结婚证,但纪元宾依然让“妻子”四处宣扬其能弄到打折加油卡,并骗取钱款。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赃款均未追回。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纪元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未能退赃,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纪元宾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同时责令其退赔人民币11113930元,发还给被害人。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