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许丹婷)8月2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闭幕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章远新、环资委主任委员黄必贵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两个报告书面印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胡焯为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许淑清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表决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等列席会议。新任命的自治区副主席胡焯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