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1日电(记者 向志强)为从源头上杜绝黄标车冒黑烟上路运营,南宁环保部门近期实施严格监管措施,要求在对营运黄标车综合性能进行检测时,必须要通过尾气检测,每辆营运黄标车每4个月被要求检测一次尾气。
据介绍,南宁市不久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营运黄标车环保检验与综合性能检测同步,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对所属车辆存在未及时办理年审业务的运输企业,停办该企业车辆除年审以外的所有车管业务;营运车辆进行营运证年审时需查询环保标志核发系统,年审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此外,南宁市还制定了《南宁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办法》,对2015年至2017年该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