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夏永辉、通讯员李海涛)集体决定不是不讲规矩的挡箭牌,宜城市胡咀村“两委”成员集体开会研究套取扶贫资金,最终所有班子成员及所涉镇干部都被处分。昨日,宜城市纪委公开通报这一典型案例。
2009年至2014年期间,宜城市板桥店镇胡咀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开会研究决定,采取编造虚假资料的方式,套取桃树扶贫项目资金达17.38万元。
在此期间,杨维国担任村主任职务,并还存在着其他套取粮食补贴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宜城市纪委决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按程序罢免其现村委会副主任职务;当时兼任胡咀村支书的板桥店镇干部邱文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农经站站长朱美奎、原村治调主任熊友国、原村妇女主任张高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板桥店镇干部洪远才当时主持镇民政办工作,镇干部林建军当时主持镇农经站工作,镇副科级干部刘本国当时分管民政工作,镇副科级干部朱文成当时分管农村财务,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