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促企业解难题
此次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出试点通知,要求从生产企业的角度开始解决我国电子垃圾回收难题,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据悉,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通过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欧盟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使用指令及日本的《家电回收利用法》等均对生产者责任延伸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于2009年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建立了由生产者缴纳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基金制度是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重要内容,但实施模式较为单一。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是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础。
试点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回收体系。鼓励生产者自行依托销售渠道、维修网点的逆向物流优势建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产品进行回收;二是推动资源化利用。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研发应用能耗低、排放小、高性能的破碎分选工艺和设备,鼓励废玻璃资源化、废塑料脱卤改性、废印刷线路板稀贵金属提取、废塑料高值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用零部件的再使用,建立再使用零部件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完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以及评价方法;三是开展协同创新。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使用、回收、再制造和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推动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可拆解设计、可再制造设计和绿色材料选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工信部要求,通过3年试点,树立一批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包括行业组织在内的第三方机构,扶持若干技术、检测认证及信息服务等支撑机构,形成适合不同电器电子产品特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通知也强调,要将企业作为核心来推动试点工作的进行。(记者 孙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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