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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赵乾同志、授予刘福军同志为保定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5-05-08 16:44: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广大市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情参与平安保定建设,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模范人物。他们正直勇敢、胸怀大局,面对危难冲锋在前,用生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的正义篇章。

  赵乾,男,1989年出生,清苑县石桥乡人,生前系曲阳县晋之味削面坊员工。  2014年   1月   1日   22时   30分  许,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三人酒后走至曲阳宾馆附近,路遇晋之味削面坊服务员王芯、李瑞,遂心生歹意,持刀实施抢劫。危急时分,赵乾赶到,不顾危险冲上去与歹徒展开激烈搏斗。搏斗过程中,赵乾身中数刀,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刘福军,男,1975年出生,保定市秀兰集团员工。   2014年   6月   16日  ,正在工作的刘福军,发现公司西侧江城乡一住户家中起火,立即报警,并迅速赶到现场。得知屋里还有人,刘福军先后五次冲入火海,并成功救出了一名受困群众。然而,其本人却因吸入过多浓烟晕倒在地,后经救治恢复健康。

  赵乾、刘福军的事迹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刻挺身而出,充分展现了保定人民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精神气概,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的榜样。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市政府决定追授赵乾同志、授予刘福军同志为保定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各给予个人或家属50000元奖励。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以赵乾、刘福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以树立良好风气、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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