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孝女曹于亚为了挽救自己的身患尿毒症的父亲,主动劝说医生与家人,把自己的一个肾移植给父亲。但因为手术以及其他的缘故,她今年高考的分数不理想。四川省录取领导小组决定给她加二十分,让她达到她的第一志愿的录取线,而她报考的第一志愿的学校也“欣然录取”(《南方都市报》语)之。
这事说起来是饶有古风的。我们都知道,虽然一般人有两个肾脏,并且医学证明,人只靠一个肾脏生活并没有问题,但割肾救父也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这种行为于史有征,在二十四孝里叫做“割肉疗亲”。
高考这件事总是被比喻成科举考试,考上称为“金榜提名”。古代科举考试是出仕的途径,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出仕还有另外一个途径:举孝廉。在科举考试还没完备的时候,地方父老可以把当地品德优秀的人推荐给朝廷。孝顺与清廉自然是推荐的首选,所以这种推荐叫做举孝廉。
说这事饶有古风也就是在此。曹于亚割肾救父,当地的主管给予其在高考分数上的照顾,让她可以跃出龙门。整件事情如果放在古代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就是放在现代,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合情理的地方,说出来不丢人。
在古代人们的观念里,通过孝道是可以考量一个人的品格的。做官讲究的是做个忠臣、好人,“求忠臣于孝子之门”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是当年举孝廉的逻辑基础。可举孝廉这事在唐朝开始被科举考试所代替了,主要是其中的制度出了问题。
孝道是个好东西,但什么东西如果能换来利益的话,就会出现很多怪现象。比如说给父亲守孝而住在墓道里,结果在里面养了一群孩子——顺便说一句,这其实倒很符合孝道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理;为了在祭祀先人的时候有“百鸟群集”的效果,每次祭祀时都把身边洒上鸟食——这算是环保的先锋也说不定。
而最重要的是,举孝廉这种事适合在一个小国家内推荐官员,国家太大、社会结构太复杂,这种推荐就成为了互相援引的一种行动。今天你把我儿子推为孝廉,明天我就把你儿子从县官提拔为州官。所以,在举孝廉制度最盛行的时候,推举上去的人未必又孝又廉,倒是看出身居多。这样的互相援引,到最后吏治如何自然可想而之。
后来科举考试的出现,其实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人才的公平选拔。现在可能我们说起科举考试,似乎印象里就是八股文章、迂腐不堪,但实际上到目前为止,科举考试的题目可能很扯淡,但其精神内涵比现有的公务员考试并不在以下。高考亦然,也是一种选拔的制度。在大致的公平下选拔人才,基本就排除了其他不可控制的变量参与在其中。
孝道就是其中的一种变量,因为你没有办法量化它。比如说以这事为例的话,你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把一个肾脏真正与高考的二十分等值,虽然在客观上是这么个效果。所以,我在这里说的不是这件事好不好,而是在说一个制度的弹性问题。
在我看来,这件事本身确实体现了一种制度的弹性,并且宏扬了一种我们社会应该具有的精神。但这种制度的弹性本身,不能归划为制度的一部分。制度的弹性一般体现在各种“例外”上,这事就算是一种例外的表现,不能以此为标准,破坏制度运行的本身。一个良好的制度,就是能容纳这种例外而又不改变基本的运行标准,才能在即具有公平衡量的同时,又保证面对社会的弹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孝女高考加分没错,只要不成为常例就好。
(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