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有些钱交得年头儿多了,不但收钱的收成了习惯,交钱的也交成了习惯。远的有当年有皇帝的时候大家称之为苛捐杂税的东西,往往是临时性集资,结果收上个几年,就仿佛应该天经地义的给皇帝上供。近的例子也有很多。与百姓相关而又很少注意到的,是公路的收费。
路是每天都要走的,经常开车来往的结果,就认为某些公路收费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就我个人的经验看,很多路上都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字样,今年是如此说,几年之后还是如此说,仿佛给公路贷款的机构不是银行而是黄世仁的高利贷,此生再无偿清之日。交钱的百姓就如喜儿,算是抵押给财主老爷了,做填房还是当丫鬟不得而知。
所以,当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为京石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奔走、以及北京的两位律师为了京石高速贷款还完还在继续收费的问题,把相关部门告上法庭,其实我是惊讶了一下的。很简单,我从来没想到,曾经路过很多次的那段高速公路,其实早就收回了修路的贷款:根据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
而根据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披露,接受审计的北京、河北等18个省份8.68万公里的收费公路上,不仅有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多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段)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关于多收钱的事情我倒是不惊讶,因为尽量多的攫取利益是一种常态,如果地方政府不这么做,倒是件令人惊讶的事了。我惊讶的是,居然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件事其实是在侵犯我的利益。
政治学上有两个很有名的说法。其一是“所有的权力垄断最后都是一种信息的垄断”,利用“我就不告诉你”的方式,就能收费收个地老天荒。百姓不是不想知道这些信息,而是这些信息被刻意隐瞒了,如果不通过烦琐的程序,并且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你是无法知道到底是那里出了毛病。所以,这种信息的垄断就成为了信息不对等,掌握着信息的一方自然就财源广进。可能在某些人看来,信息社会的含义就是如此吧。
另外一个说法是“有什么样的百姓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也就是俗语云:全是惯出来的毛病。老百姓自己不上心,难道指望官员主动把利益让出来?只有百姓把交钱当成一种习惯与必然的情况下,这些收钱的人才会肆无忌惮的侵害百姓的利益。有无限容忍的百姓,就会有不把百姓当人看的暴君,这是无数历史事件所证实过的。
所以,在钦佩这位人大代表以及为了公益官司而出手的两位律师之余,我们最重要的是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在惯这些机构的毛病,让他们认为,侵犯我们的利益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如果是的话,我们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是不是缺乏了一点保护自己利益的冲动?何况这些机构的公务员都是号称人民公仆嘛,我们应该随时提防着所有仆人的手,随时提防着他们把主人的钱包当作他们自己的。没有这种意识,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自己。
(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