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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风险在哪?

[ 2006-06-23 09:30 ]

 

如何应对风险

周世俭:首先,要有一个可行性报告,并交给当地的使领馆。使领馆对所在国的国情有充分了解,其经商处更是专门为国内经济、贸易等活动服务。我们的企业可以把可行性报告寄到相关使领馆,并当面听取专家的意见。

其次,走出去的企业一定要有一位有海外工作背景的管理人员,因为在国内经商和在国外经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除此之外,还要雇用可靠的当地华侨。需要指出的是,雇用当地的律师非常重要,我们的可行性报告也是要让他们看的。而且,一些国家如美国的法庭,只认在本国注册的律师。同时,要建立一支懂管理、懂技术、懂外语、熟悉外国法律和制度的团队。

最后,要熟悉所在地的经济制度、社会治安情况,并尊重当地风土人情和民族习惯。在穆斯林国家,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民族习惯,特别是在吃肉、喝酒、送礼等问题上。另外,还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例如,在一些穆斯林国家,要处理好与当地长老和军阀的关系。

总之,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单单是一个经济问题,它还包含政治、人文、安全等问题。国家也要推行经济外交,有力有效地保障我国海外企业的利益和人员安全。

陶坚:企业应对海外风险,可从以下三点入手:自助、互助和公助。

首先是自助。最重要的是知己知彼。走出去的企业要在技术、管理、资金、市场等某一方面拥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同时,对东道国的政治稳定性、法律、税收政策和文化习惯等做周密考察和风险评估。

自助的第二个方面就是企业自律,要在当地树立诚信品牌的形象。除了遵纪守法、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外,很多跨国公司都通过为东道国培养人才、扩大就业、为公益事业和环境保护做贡献等,在当地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中国企业也有不少成功的经验,例如在苏丹经营的中国石油企业为当地修路、盖学校和医院等,给当地民众留下很好的印象。

其次是互助。在我国,日商、韩商等都形成了一定的区域分布和企业集群,有利于发挥群聚效应,相互协作,合理配置产业生产链,提高竞争力和企业存续率。我国企业走出去已有10年,应该开始向中资企业集群这一方向努力了。大企业之间可实行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降低风险。

最后是公助。我国各级政府在融资政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企业若不好好利用是非常可惜的。从商务部到一些地方的经贸部门,在为企业走出去服务方面都很有特色和成效,例如江苏、山东、浙江等省都建立了境外投资服务体系,为本省企业拓宽对外经济合作的渠道,这些可靠的官方渠道也要充分利用。

在海外,我驻外使领馆、境外中资企业商会等的一线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还有就是中介组织和行业组织要加强信息服务和投资促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帮助。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在海外设立了77个办事处,为日本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提供详细周到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效果显著,其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欢迎读者参与讨论,电子信箱:tg@chinadaily.com.cn)

来源:《环球时报》 ( 2006-06-21 第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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