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 中文环球周刊>全球华商>俄罗斯华商:应对新法规各有打算
新移民法规定外国人不得在俄从事零售

[ 2007-04-05 17:25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俄罗斯《报纸》报报道,莫斯科市政府日前宣布,将于2008年前取缔市内所有食杂零售商亭。

该报援引莫斯科市消费市场与服务局局长马雷什科夫的话说,莫斯科所有从事食品和日杂用品零售的商亭将在年内关闭,而街头花店和书报亭将获准继续存在。

在配套商店数量不足的新建住宅区内,食品及日杂售货亭将作为例外不予关闭。

他表示,莫斯科将新建更多“文明的”零售场所来满足市民购物需要。到明年年初,莫斯科每千人拥有的商业场所面积将达到650平方米,达到欧洲标准。

报道说,莫斯科此举是继决定关闭自由市场后,又一项旨在“净化商业环境、树立都市文明形象”的措施。在今年头一个半月中,莫斯科关闭了11家自由市场,当地华人聚集、规模最大的切尔基佐夫市场也将在年内关闭。(新华网莫斯科2月15日电 记者刘洋)

背景:【俄罗斯683号政府令】从2007年1月15日到4月1日,外国人在售货摊、市场以及商店以外的场所进行零售业的人数应限制在零售业总人数的40%,全国115个大型露天市场将陆续关闭。从2007年4月1日到12月31日,外国人将被禁止从事零售业。此外,从2007年1月1日起,外国公民一律将被禁止在俄罗斯从事酒类和药品贸易。1月15日到4月1日,是外国人撤资缓冲期,外国人在零售市场上的份额会从40%逐步削减为0%。

2007年1月15日,俄罗斯移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新法规包括《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移民登记法》和新版《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除了规定从1月15日到4月1日,外国人在零售市场上将逐步淡出外,新法律也简化了外国人在俄登记注册的手续,制定了有关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境内逗留问题的新规则。(来源:CRI)

链接:俄罗斯实施移民登记法 外国公民逗留有新规则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外交部发布消息说,俄罗斯从1月15日起实施俄罗斯移民登记法,即修订后的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等相关法规。为方便中国公民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信息,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将俄有关外国人旅居俄罗斯须知译成中文如下:

进入俄罗斯国境的外国公民必须填写移民卡,在俄罗斯停留期间应随身携带该移民卡。

在抵达俄罗斯目的地城市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移民局注册,或通过邮局向移民局递交通知书。工作人员将在存根页上注明已做过移民注册。

凭签证来俄罗斯的人,其注册的居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签证有效期。凭免签协议来俄罗斯的人,其注册的居留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如在此期间该人找到工作,则可将在俄居留期限延长至与工作期相同。

外国公民只有在获得工作许可后才有权在俄务工。移民局将在递交申请后10天内颁发工作许可。

对于违反移民登记规定的外国公民,将依法处以2000卢布至5000卢布的罚款。对严重违反规定者将依照法院判决予以遣返。

中国驻俄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根据新规定,如果在俄罗斯被移民官阻留,应出示护照、移民卡、注明已进行移民登记的存根。如果已被扣押,在没有违反任何规定的情况下,用于确认身份的扣押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如果被长时间扣押,可向移民部门投诉;如与法律有冲突,最好求助律师。(新华社1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