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消息:近日,互联网上流传“高州工商打死刚考上清华的学生”的帖子:高州工商局的人因几元的费用踢打死了高州二中一个刚考上清华大学的男生,事情起因只是这个男生帮其卖菜的母亲辩解……帖子中还有“打人者中有高州某领导的亲戚,对方想拿80万元私了”等等说法。而类似的、不同版本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茂名、高州一带更是传得沸沸扬扬。
但是,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的调查和报道:6月21日高州一市场发生一起摊主与市场物业管理人员冲突事件,5人受轻微伤,未有人死亡;当事学生为高州二中学生,今年高考成绩总分524分,并非传闻中的“高考状元”和“刚考生清华的学生”;高州市向省委办公厅和茂名市委通报调查结果,称“高州工商人员打死高考学生”纯属谣言。(据7月7日《南方都市报》、7月8日《南方日报》)
如果上述调查、报道客观真实,那么,这显然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但透过这起谣言事件,可以带给我们诸多启示和思考。
首先从政府治理的角度来看,面对社会和网络谣言,有关部门的信息披露和危机公关等工作都略显迟滞,显示政府的相关应对工作尚难以适应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特点和要求的客观现实,致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对政府形象构成负面影响。这是高州谣言事件的教训之一。
谣言之所以产生,并不断蔓延扩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往往是,权威、真实的信息的缺失,或者是事件的处理本身存在不透明和模糊、灰色的空间(比如,当地有群众质疑一个天性左手萎缩的学生,如何打伤了4名保安?)。于是,谣言得以滋生、蔓延,不胫而走,并从局部的现实社会延伸到无限的虚拟空间。而网络的快速传播,又反过来助长了谣言,使谣言越传越盛,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此次高州谣言,也正好符合了这样一个传播的路径和规律。
而有关政府部门对谣言(包括现实谣言和网络谣言)的不敏感,则往往是谣言得以蔓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在传统上,一些习惯于高高在上的政府部门,对于坊间的传闻、谣传和谣言,或者缺乏敏感、后知后觉,抑或不屑于回应,总之是任其传播蔓延,不到不得已的地步,罕见政府部门主动澄清或回应。此类习惯思维造成的后果,往往是错过了危机公关的最佳时机。此次高州谣言事件,不但茂名、高州一带传得沸沸扬扬,而网络的传播更是惊动了中央和教育部,此时有关部门才高视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这说明,一些政府部门的执政思维尚停留于“对上负责”的层面,而尚未养成主动回应坊间舆论(即对下负责)的执政习惯。
而政府部门惯用的另一种做法是,对网络传言、谣言等非官方传播途径的信息,其采取的策略往往是封杀、封堵,但要知道,这非但难以遏止和消除坊间传闻、网络谣言的蔓延及其负面影响,反而可能助长民间舆论的沸腾,使民众产生一种“宁可信其有”的心理态势,从而产生了一种与政府初衷相悖的传播效果。
此次高州谣言事件的应对、处理,或多或少地犯了以上两种惯性思维的错误。比如,谣言传播多时,却罕有权威声音予以澄清,以正视听,甚至连当事部门(如工商部门)也一副置身事外的麻木、漠然。在此状况下,谣言日盛,实乃必然。
因此,如何适应和应对网络时代信息快速传播的挑战,提高执政能力,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之一。高州谣言事件,又是一个值得参考、反思和学习的现实案例。
对广大网民来说,也应从“高州谣言”事件中汲取教训。作为一名网民,在享受网络传播的快捷便利和网络言论的相对自由之同时,也要时刻牢记其公民责任。首要的一点是,对于一些未经证实或者难以证实,同时又可能引起巨大影响的信息,要多问个为什么,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要独立思考,不要瞎起哄,不要见风就是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谣言止于智者,谣言也止于责任。更重要的是,在现代法治社会,无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网络,负责任的公民都要有法制意识。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责任如影随形且实实在在。现实有现实的法律,网络有网络的规矩,只要违反了都须承担责任。这是网民们必须紧绷的一根“弦”,否则将付出法律惩罚的代价。
据报道,对高州谣言事件,广东省警方正在对谣言来源进行侦查;高州市有关领导表示,要“彻查网上造谣者”——造谣者将受处罚,已是必然的了。笔者赞同对造谣者进行依法处理,但是一切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并予以其“罪”相当的处理。不能因为网络谣言惊动了中央、教育部和公安部等,给茂名、高州等当地官员带来了压力和影响,而对造谣者加重处罚。我的意思是,对造谣者的处罚,应该是也必须是基于其行为违法的事实,而非因为惊动高官或者给当地抹了黑。前者彰显法治,而后者则有人治遗风。
社会大舞台,网络小社会。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和折射。现实有什么,网络就有什么;现实有多丑陋,网络就有多丑陋。谣言在网络上蔓延,但其根却深扎于现实社会当中。倘若现实社会中,公正执法是常态,弱小民权得以维护,人们对社会的公正、公平抱有信心,则网络谣言也难有滋生、传播的土壤和条件,也难成气候。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谣言兴风作浪值得我们深思。
因此,政府目前倡导的“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这自然大有必要,而且意义深远,但是,如果现实不文明,所谓的网络文明,也是无本之木!
“高州谣言”虽然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对造谣者依法予以处理也是理所应当,但我也并不认为造谣者、传谣者就一定是“别有用心”、报复社会、颠覆社会。他们的初衷,或许只是希望通过引起关注而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和处理——现实社会中,不乏“事情闹大了,才获得解决”的先例,以及由此形成的惯性思维和观念;又或者出于义愤,但又因未去求证或信息不全而犯错,等等。在某种意义上,谣言传播的主观恶意难以准确判定。因此,“高州谣言”不应当成为政府强化网络信息管制进而损害网络言论自由的藉口,相反,应当将此视为政府为适应网络时代而必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契机,以期进一步加强官民互动,引导民间舆论和疏导公众情绪,以消除社会不满和戾气,从而更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