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游如何才能游得轻松、消费得惬意?台湾消基会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联合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慎选旅行社 警惕超低价
目前,福建省获准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组团社有:福建省康辉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厦门旅游集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春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福建省惠安天马国际旅行社、厦门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据台湾消基会介绍,台湾观光局一再三令五申台湾地接社接待大陆游客必须按照每天不低于80美元的标准。消费者如参团赴台旅游,最好到已获得赴台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报名,而面对没有获得组团资格的代理旅行社提出的超低报价则需要谨慎,以免上当。相关信息,消费者还可直接参阅台湾观光局网站“来台旅游须知”和“大陆人士来台观光专区”。
游客选购商品时,应注意标示完整、价格标示清楚为宜,并养成索取发票或收据的习惯,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赴台期间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洽询以下单位:
台湾观光局、台湾消基会及台“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及各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
此外,福建省消委会和台湾消基会建立了协作关系。消费者在台湾涉及消费侵权,可回来后向全省各地消委会投诉,或直接拨打12315,12315会将案件分流到各级消委会。消委会收到涉台投诉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把投诉向台湾消基会移转并组织调查处理,台湾消基会会将调查处理结果函复消费者及受理投诉的消委会。
按照投诉程序,消费者在大陆投诉涉台侵权案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购物凭证、合同、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