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向索马里派遣护航舰队的常态化,日本自卫队“走出去”的步伐也日益加快。自卫队第五批护航舰队10日刚出发,就传出日本将在亚丁湾建立二战后首个海外军事基地的消息。美国合众国际社11日报道,日本海上自卫队北川敬三一等海佐(大校级别)在吉布提透露:“不久将正式开工建设日本在吉布提的军事基地,建设工期预计需要半年左右时间。”日本专家承认,日本正以打击海盗的借口,加紧改变国防政策。
不再租用美军营地
报道称,按照北川敬三的说法,该基地预计耗资4000万美元,预定明年初建成,它将取代目前日本向美国租借的吉布提莱蒙尼尔军营营房,使日本自卫队的行动更加便捷和自由。合众国际社评论说:“这一举动可谓前所未闻,因为日本在二战后实行和平宪法,宣布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国际争端”。据悉,日本政府以去年7月出台的《海盗对策法》作为解释,强调自卫队在亚丁湾及索马里沿海的活动不属于军事行为,因此开设海外基地也不具有战争目的。
据统计,目前途经亚丁湾的船只中,约有10%来自日本,每年大约有2000余艘,这些船只通过亚丁湾一般需要花上一天半到两天的时间,所以每天通常会有10艘左右的日本船只同时行驶在亚丁湾海域,以便得到日本和其他国家舰队的护航。北川敬三强调:“日本是个海洋国家,日本出口有90%依赖亚丁湾航线,而这条航线在两年前几乎被海盗所控制,因此自卫队有必要做长期的反海盗打算。”目前,日本有150多名自卫队员暂住在美军莱蒙尼尔军营,其中100人来自海上自卫队,负责监视海盗预警,50人来自陆上自卫队“中央快速反应连队”,负责莱蒙尼尔南面的吉布提国际机场的安全警戒。
解决护航的后顾之忧
合众国际社对日本的做法表示质疑:“2009年日本决定派遣军舰为日本商船护航,为此专门制定《海盗对策法》。然而情况并未改善,作为重要的海上生命线,日本不惜建立永久基地保护自己的财产,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问题是它涉及到日本军事战略的转变,难道索马里的海盗居然拥有让日本改变国家法律的影响力?”
有分析人士认为,日本在吉布提建军事基地,表面上是打击海盗,实际上是为强化日本在该地区的影响力。随着向亚丁湾派遣军舰常态化,日本不仅扩大护航编队规模,还扩大护航对象,包括非日本籍船只,在武器使用方面也放宽了标准。
据介绍,在亚丁湾任务执行上,日本护航舰队大致在也门索科特拉岛以北100海里到也门亚丁港西南75海里附近各设一个会合点,两点之间距离约550海里。不过,由于P-3C巡逻机起到了空中预警的作用,日本舰队正尽量减少效率较低的“伴随护航”和“随船护航”方式,转而以闻警出动和多国协同的集约化方式执行任务,从而降低舰艇和官兵的消耗。据悉,日本海自官兵多次反映,反海盗作战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长时间的工作负荷不仅对各种雷达传感器和武器的要求高,亚丁湾高温、高湿的环境以及长时间海上枯燥的巡逻对于日本海自就是严酷的考验。
在过去一年的护航行动中,日本护航编队意识到缺乏岸上基地对护航行动的巨大制约,护航行动的最大挑战显然来自于后勤补给层面。从以往经验看,因为缺乏可靠的岸上基地保障,日本护航编队只能在曼德海峡等少数几个固定水域进行效率很低的伴随保障,补给方式也是以补给舰输送为主,只有很少量的岸基保障(如吉布提和阿曼港口)。
自卫队正逐渐挣脱束缚
日本专家认为,日本作为航海大国,以打击海盗之名,派出军事力量保卫自己的商船合情合理,国际社会也没有办法提出反对意见。但日本第一次在海外建立长久基地,自卫队实现常驻,无疑是自卫队正逐渐挣脱“和平宪法”的束缚。实际上,日本在通过《海盗对策法》的时候,就有专家批评称这是对日本“和平宪法”的重大突破。首先新法将外国船只包括其中;其次“和平宪法”限制了自卫队先发制人的权力,但新法则允许自卫队在鸣枪示警后,对继续接近民间船舶的海盗船体进行射击。最后,新法还规定,只要首相批准,自卫队就可随时赴海外执行任务。
日本外交评论家佐藤优承认“日本这样做,实际上是无视宪法的制约,改变了国防政策。”但他表示,“现在时机对日本非常有利。目前海盗有较严密的组织,建立起统一的通信系统甚至全球情报网,他们已具备可供国际恐怖组织利用的价值和力量,这促使大国默认日本向这一地区增加军事力量”。日本防卫大学教授、军事评论家森本敏认为,“首先,根据日本与吉布提签署的《日吉地位协定》,今后打击海盗可以按《国内法》对应,这样向吉布提派遣军队或执行新任务,防卫省内部就可以决定,不需国会批准。其次,在印度洋、波斯湾、亚丁湾开展经常性情报收集活动不仅事关国家利益,也能更好完成日美协作体系。第三,从长远看,从西太平洋到印度洋,甚至远至非洲海域,自卫队得到了海洋活动的法律根据,这样,可以有效对应远在非洲的各种行动。另外,向有关国家提供军事训练、加强执法合作、提供必要的船舶与器材等交流都更加方便。”(岳光 罗山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