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据中新网报道,台湾媒体综合消息称,为了解台湾社会民意对性工作除罪化的看法,台湾“内政部”在去年10月进行民意调查,有68%的人赞成把成人的性交易当成一项行业管理,83%民众支持设置专区(红灯区)管理。
对于“内政部”研拟的“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中,规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从事性工作前,必须取得配偶同意,政界及社会人士都批评是强人所难、不知民间疾苦。
罚娼不罚嫖“违宪”
由于台湾大法官去年作出“释宪”解释,指“社会秩序维护法”第一项一款,罚娼不罚嫖的规定“违宪”,台湾“内政部”提出性工作除罚化的相关配套措施,上周在“行政院”人权小组会议说明“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的初步方向。草案规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从事性工作前,必须取得同意,若配偶不同意,仍难逃刑法的“通奸罪”,配偶也可据此请求离婚。台湾“行政院长”吴敦义对此则表示,延后半年再提出具体的行动方案。
对此,台湾多个妇女团体认为“内政部”的规定多此一举,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长范云指出,成人性交易法向来有跟通奸罪抵触的疑虑,“内政部”应是要“解决”抵触通奸罪的问题,不须在性交易法中规范,否则有如侵害性自主权。律师尤美女指出,“内政部”应先分清楚是要性工作除罪化还是合法化,若是合法化,“工作”的权利该被保障,断无要经配偶同意之理。
妇界批“内政部”冷血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则认为,有配偶的女人从事性工作,会触犯通奸罪,须经丈夫同意;但有配偶的嫖客,同样也犯通奸罪,“他们的太太怎么办?”
台湾女人联机秘书长蔡宛芬指出,“内政部”此举形同大倒退,不可思议,只想管控女性,却放任男性。她质疑,为何买春者不需得到配偶的同意,一旦买春者的配偶提告,性工作者仍然无法免除触犯通奸罪的疑虑;因此,这一建议完全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让“假结婚、真剥削”或集团控制的现象更为恶化。
绿营“立委”也一致抨击,蔡煌琅痛批,“内政部”的修法不但冷血,而且是强人所难、不知民间疾苦。黄淑英也质疑,“内政部”此举是打算为通奸除罪来解套,更何况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同意书,本来就应该无效。
为了说明修法的民意基础,台湾“内政部长”江宜桦表示,“内政部”去年下半年完成性工作相关民调,有68%的人赞成把成人的性交易当成一项行业管理,超过83%民众支持设置专区管理。在性工作除罚化问题上,有52%的民众同意“成年人的性交易,只要双方愿意就不构成犯罪,也不必处罚”,但也有近48%人反对性工作除罚化;48%的受访者赞成给予性工作权,43%反对。
对于性工作专区的设立,60%成受访者认为应由地方举办公投决定,26%认为由地方政府决定即可。目前有高雄市、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澎湖县、新竹市、台中市、屏东县等八个县市政府赞成设置专区,台北市、嘉义市政府则是反对;而台北县虽赞成设专区,但却认为专区不宜设在台北县。
(来源:中新网 编辑:欧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