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国防部网站报道: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战区)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集团军和兵种专业部队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省军区军分区预备役部队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司令部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工作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悉,原司令部条例体系由1个“母本”加41个“子本”组成,军兵种、军区和各兵种专业部队,均分级分类设置“子本”。经军委批准的新一代司令部条例体系由1个“母本”加9个“子本”组成,规范主体覆盖全军各级各类司令部,设本大幅精简。新发布的9本司令部条例“子本”,以2006年3月4日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为依据,根据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和军事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各级各类司令部的具体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军事建设和执行各种任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作了明确规定。新一代司令部条例“子本”在内容上继承了我军司令部工作的优良传统,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司令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充实了信息化条件下司令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据体制编制的调整变化,调整规范了各级各类司令部及其所属部门的职责;着眼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要,拓展了司令部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的内容;针对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特点,修改完善了司令部组织指挥作战的有关内容与方法;适应军队应急处突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实了司令部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内容。
新一代司令部条例“子本”的发布,标志着信息化条件下我军司令部工作、建设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充分体现了胡主席、中央军委对我军司令部工作和建设的关心与重视,必将对我军军事工作特别是各级司令部建设的科学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国防部网站 编辑: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