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小泉检阅日本自卫队
环球在线消息:一旦升格法案得以通过,下一步就是自卫队。
变身“自卫军”即国防军,宪法第九条也就失去意义。
日本政府9日召开内阁会议,正式决定向国会提交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的法案。这是1954年防卫厅成立以来,日本政府首次提交防卫厅升格法案,意味着日本重新定位自卫队作用的进程迈出重要一步。
升格防卫部门职权内阁决定之前,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已于6日和7日分别通过防卫厅升格法案。日本政府9日上午批准后,同一天即提交国会审议。
这份法案主要有两方面内容。其一,修改《防卫厅设置法》,把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防卫厅长官升级为“防卫相”,即国防部长;其二、修改《自卫队法》,把日本自卫队的海外行动从原先的“附带任务”抬高到“基本任务”。
这份法案即日提交国会审议。由于日本本届国会定于6月18日闭会,因此法案的继续审议和通过将主要放在9月份自民党总裁选举后召开的临时国会上。
一旦升格法案得以通过,“防卫省”将在职能性质和许可权上得到很大提升。首先,“防卫省”从原先所属的内阁府独立出来,地位与外务省、经济产业省等内阁其他各“省”比肩;其次,“防卫省”从此可以独立提出法案、要求召开内阁会议、直接向负责预算的财务大臣提出拨款要求;此外,在行动上,“防卫省”在发布“海上警备行动”等命令时,可以直接要求内阁召开会议予以批准。防卫厅认为,这样可以“迅速处理危机”。
根据该法案,日本首相仍保有对自卫队的最高指挥监督权和颁布“防卫出动命令”的许可权,但向美军提供物品等许可权将移交“防卫相”。扩大自卫队行动自由。
升格法案的另一重用意在于“解放”日本自卫队的海外行动自由。
根据《自卫队法》,所谓自卫队的“海外活动”,包括国际紧急援助、联合国维和行动、周边事态的后方支援、反恐行动等。这些本来在《自卫队法》中列入“杂项”、“附则”等条文中。
升格法案通过后,将对《自卫队法》作出修改,把上述行动升格为自卫队的基本任务,与国土防卫、救灾等日本国内的任务并重。
这是1954年防卫厅成立以来,日本政府首次向国会提交升格法案。1964年,池田勇人担任首相期间,曾经在内阁会议上批准类似的升格法案,但因遭到各界反对,最终未能提交国会。2001年,当时的保守党以议员提案的方式向国会提交升格法案,但2003年众议院解散后,这个法案也就胎死腹中。
最终向和平宪法开刀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提出这么一个法案?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安倍晋三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进程”。他说:“近年来,防卫厅和防卫方面的问题越来越重要,我们需要把防卫厅升级为防卫省,以应对各种事态。”
但实际上,这是日本政府近年来重新定位自卫队职能这一战略设想的一部分,目的在于使自卫队成为一支名副其实的国防军,并最终通过修宪,突破日本和平宪法中对自卫队行动自由的限制。
对此进程,日本作了精心准备。从政策上看,日本国会2001年10月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法》,首次从法律上认可自卫队在“反恐战争”中开赴外国领土;2004年,日本通过“有事三法制”,确定自卫队能在战争期间支援美军;2004年12月底,日本内阁通过《新防卫计划大纲》,明确提出把自卫队的海外行动升格为“基本任务”;2005年防卫厅发布的《防卫白皮书》也提出同样要求;执政的自民党去年11月在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上公布宪法修改草案,更是提出要把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
从行动上看,日本自卫队跨出国门的步子也越迈越大。1991年,日本海上自卫队首次开赴海外执行扫雷等军事任务,至2003年10月,日本首次向处于战争状态的地区(伊拉克)派出地面部队,至今在伊南部仍驻有600名自卫队员。
分析人士认为,防卫厅升级法案一旦通过,“自然而然”为修改宪法第九条打通了道路。日本宪法第九条禁止日本拥有军队,自卫队只能“专守防卫”。可想而知,防卫厅成为“防卫省”即国防部后,下一步就是自卫队变身“自卫军”即国防军,宪法第九条也就失去意义。
事实上,目前日本朝野已开始讨论制定“国民投票法”,为修改宪法做立法程式上的准备。
·新闻分析
“防卫厅”与“防卫省”,从表面看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却有质的不同。
此间分析人士指出,日本政府通过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的法案不是孤立的举动。从表面上看,此举旨在提升防卫厅的地位和许可权,但其真实目的是要进一步取消日本因作为二战战败国而受到的限制,挣脱束缚自卫队手脚的“紧箍咒”,以使自卫队今后能够更加“名正言顺”地走出国门,进一步与美军实现军事一体化,在国际上发挥“军事大国”的作用。
自卫队法规定,日本自卫队的“本来任务”包括治安出动、海上警备行动和灾害派遣等。但令人关注的是,日本政府9日通过的法案将自卫队参加联合国维和活动和国际紧急援助活动以及根据“周边事态法”向美军提供后方支援,也升格为“本来任务”。显然,日本是想借此消除制约自卫队走出国门的种种限制,进一步为自卫队“松绑”。自卫队的“本来任务”发生变化后,不仅编制和装备将发生变化,而且性质也将彻底发生变化。
自1991年海湾战争起,日本政府就想方设法地让自卫队一步步走出国门,但每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都需经国会批准,并需制订相关法律。为此,日本政府准备制订一部无需特别立法和联合国决议就可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永久法”法案,以便根据日本的战略需要随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一旦日本国会批准向海外派兵的“永久法”法案,自卫队今后走出国门将不存在任何制约。
·背景:日防卫厅及自卫队升格扩权过程
1964年,池田内人担任首相期间,在内阁会议上批准类似的防卫厅升格法案,但因遭到各界反对,最终未能提交国会。
1991年,日本海上自卫队首次开赴海外执行扫雷等军事任务。
2001年10月,日本国会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法》,首次从法律上认可自卫队在“反恐战争”中开赴外国领土。
2001年,当时的保守党以议员提案的方式向国会提交防卫厅升格法案,但因2003年众议院解散而未获通过。
2003年10月,日本首次向处于战争状态的地区(伊拉克)派出地面部队,至今在伊南部仍驻有600名自卫队员。
2004年,日本通过“有事三法则”,确定自卫队能在战争期间支援美军。
2004年12月底,日本内阁通过《新防卫计画大纲》,明确提出把自卫队的海外行动升格为“基本任务”;
2005年11月,执政的自民党在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上公布宪法修改草案,提出要把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
2006年3月27日,日本防卫厅新设立的统合幕僚监部(联合参谋本部)正式开始运作,取代过去的统合幕僚会议,把以往各自为政的陆海空自卫队的指挥权归并统一。
2006年5月24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防卫厅设置法修正案》,对现行组织机构进行全面调整,增设装备本部,将负责日本自卫队军事装备的研发、调配和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大幅提升装备的列装速度和针对性。(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