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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造大飞机决策始末:三步走政策失败

[ 2006-03-29 09:33 ]

 

 

我国造大飞机决策始末:三步走政策失败

运-12轻型运输机

资料:

如何实施大飞机项目

航空工业是战略性工业,它的发展关系到我国在关键领域技术能力的提升。“大型飞机项目”作为国家“重大专项”,其战略目标理应由国家决定,否则就无法有效实施。

王超平说,过去国家也曾有过两次关于自行研发干线飞机的决定,但是最终没有得到贯彻。这次“大型飞机项目”被列入“十一五规划”,体现了明确的国家意志,那就需要在国家层面上下决心去做,不要受任何干扰。

对于目前的“先军、先民之争”、“干线、支线之争”、“自主设计与仿制之争”以及项目选址上的“东、西之争”等,接受采访的北京大学政府与企业研究所所长路风认为,国家决策层应首先明确大飞机项目的战略目标是开发大型民用客机,并且绝不动摇,以避免各种局部利益修改国家战略目标。

高梁认为,航空工业被比作“工业科技之花”,它是一个国家工业基础的集成,又是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产业。其产品开发周期长、科研投资大、技术风险高、市场竞争激烈。航空产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国家必须持续不断地鼎力支持。他强调,虽然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但对于“大飞机”这样的项目,并不能完全以市场为取向。“目前我国航空工业还没有形成产业,这就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扶持大飞机项目并最终使之形成产业,带动我国航空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高梁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要上大飞机项目,无疑应以取得适航证,直接进入民航市场为目标。“从起步就必须以适合国际通用的民用标准为准”。同时,在项目的组织执行方面进行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路风则强调,国家的战略目标不仅仅是得到一两个产品,而是要建立起可持续的产品开发平台,最终获得技术能力并最终实现产业化。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国家意志需要更加坚定明确的支持国产大飞机研制、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目标外,一个必要条件是突破航空工业现有管理体制的局限性,组建一个只对国务院或其他中央权力机构负责的、按照现代商业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公司来具体执行这一重大项目。

王超平和高梁则一致认为,民用客机是商品,必须面向市场,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要采用新的体制和机制搞大飞机项目,组建一个新的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多元化的民用飞机制造公司,由它来具体实施这个国家项目。(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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