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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宣布有关干部任免决定:刘智任市委副书记
2016-02-23 16:37:00
 

  2月23日上午,昆明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宣布有关干部任免职决定,并宣读省委任免职决定。

  省委决定,刘智任昆明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正厅级);杨皕任昆明市委常委;王宇任昆明市委委员、常委;拉玛·兴高同志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后,省委决定其不再担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职务;熊瑞丽同志当选市政协主席后,省委决定其不再担任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职务。

  刘智同志简历

  刘智,1966年10月生,汉族,内蒙古武川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纪委案审室副处级检查员、监察员、审理一处副处长、正处级检查员、监察员,中央文献研究室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副巡视员,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云南省文史研究馆党组副书记、副馆长、党组书记、馆长,中共云南省委副秘书长等职;其中,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挂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记者 浦美玲)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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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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