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博士园小区
核心提示|连日来,中牟县博士园小区多名业主向本报反映称,2008年前后,他们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2009年5月,房子交付使用,按照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子后,小区土地使用权就归业主所有,可开发商违规把小区的土地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中牟县国土资源局不认真履行职责,竟然批准了这一违规抵押行为。因为土地证被抵押,他们的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
小区土地证被抵押,80名业主拿不到房产证
2月16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中牟县牟州街和迅达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博士园小区。
该小区的1号楼有10个单元,一楼是商铺,2楼至5楼为住户,该楼共有80位业主。
几名业主说,他们都是2008年前后购买的1号楼房子,当时开发商五证齐全。2009年5月,小区的11栋楼房都交付使用。后来,小区里10栋楼的业主拿到了房产证,唯独1号楼的80名业主一直没拿到房产证。
这些业主说,去年10月,他们去中牟县房管局咨询为什么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被告知,该小区的土地证被开发商拿去做抵押了,现在仍在抵押期,土地证在抵押期无法办理房产证。
《物权法》规定,地随房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的,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业主购买了商品房后,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归广大业主所有。为什么开发商会拿小区的土地证去做抵押呢?
多名业主前去中牟县国土资源局询问该小区土地证被抵押情况,被告知,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并不知道博士园小区土地上有房子,他们也没去现场核查过。他们多次到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和中牟县政府反映此情况,要求尽快纠正这一非法抵押行为,尽快给他们办理房产证,但无果。
国土局工作人员称,没去现场核查土地情况
16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中牟县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该中心产权管理科负责人周先生说,博士园小区的土地证多次被抵押,只有土地证解押后才能给商品房办房产证。2014年8月,该小区的土地证被抵押,那80名业主自然不能办理房产证。该小区其他房子办理了房产证,是因为那部分房子正好在没有抵押的时候办理的。
开发商已把博士园小区的商品房出售给广大业主,小区的土地权也转让给了业主,开发商怎么把小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抵押?
记者来到中牟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地籍科科长朱某说,博士园小区的土地证的确经过该局批准后办理了抵押手续,他们并不知道这块土地上有房子,而且这些房子卖给了广大业主。
记者问:“博士园小区距离你们局只有约两公里的距离,你们到现场去看看,不就知道该块土地上有没有房子了吗?为什么没有去现场核查?”
对此,朱某说,他们只对开发商和银行报过来的抵押材料进行审查,没有谁规定必须去现场进行核查。
该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刘某说,他们也只是对土地评估公司提交的土地评估材料进行备案审查,也没有到现场核查该地块上到底有没有建筑物。
博士园小区开发商王某说,他并不知道把房子卖出去后,小区的土地就不能再进行抵押贷款了,如果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在审查他的抵押材料时,明确告诉他房子卖出去后,小区的土地不能再抵押,他也不会把小区的土地证抵押给银行,以至于80名业主办理不了房产证。
专家和律师认为,国土局工作人员严重失职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的何(音)先生说,开发商已经把小区里的商品房出售后,其土地使用权已经归广大业主所有,开发商没有权利把小区的土地拿来做抵押,土地部门也不能给开发商办理土地抵押手续,国土部门早就对此有规定。如果土地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感觉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有问题,就有必要到现场核查,或者向房管部门咨询房屋销售情况,这也是其最基本的工作职责。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白智立说,国土局工作人员在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到现场去进行实地核查,进行调查研究,这是其最基本的职责,而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竟然说,没有谁规定其必须到现场去进行核查土地抵押情况,这不仅是不负责的表现,也是违法的表现。事实上,行政机关办理的很多事情,如果只看材料往往会出问题。
河南豫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车管所在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时,还要看看车辆现状,对于数额巨大而且容易引起纠纷的土地抵押,更应该实地核查。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不到现场核查,就给已经把房子出售给广大业主的开发商办理土地抵押手续,致使广大业主迟迟办理不了房产证,这是严重失职、失责的表现,建议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周广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