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月25日电(记者 付美斌)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查询案件信息、审理进度和判决结果,为涉诉群众提供极大便利,让审判全流程在阳光下运行,这在海口市变成了现实。
25日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口中院)召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顺华向媒体发布了海口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他介绍说,该院已建成信息化3.0版“智能法院”,完成案款管理系统、协同办公平台、诉讼服务平台、电子阅卷系统、智能诉讼服务终端、远程提讯系统、科技审委会系统、科技法庭庭审系统、诉服中心大楼智能化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
李顺华说,海口中院立足于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和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建设“智能法院”,助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水平。他介绍,该院创立的“一案一款一户”案款管理系统,是目前国内法院已投入使用最先进的案款模式。通过网络将执行、财务、银行等部门的案款管理工作联系起来,杜绝少收、漏收、多收、多付、误付的情况发生,为人民法院案款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并防范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截止至2015年12月底,海口中院使用该系统收入款项143笔,收入总额超过4.8亿元,支出款项127笔,支出总额超过8400万元。
李顺华说,诉讼服务平台,与海南法院现有审判系统进行对接,通过互联网实现案件进度查询、司法咨询、便民信息查询、诉讼法规查询、开庭信息查询等、判后答疑预约、联系办案法官、档案借阅预约、案件证据交换、案件材料收转、网上立案、信访服务、投诉监督等功能。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开始,便自动生成查询码,从立案到诉讼终审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案件判决后,自动生成“二维码”和“案件唯一码”,当事人手机一扫,诉讼费、案件进度、主审法官等信息一目了然。截止2015年12月,已有超过3000宗案件的裁判文书“带码”。
李顺华说,电子阅卷系统,是建立电子卷宗数据档案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档案调阅服务,同时也服务好审执工作,积极转换档案数字化工作成果,有效保护纸制档案的安全,为当事人及干警的办案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他说,整个系统采用了自助式操作模式,当事人只需在法院档案阅卷机上自助提起在线阅卷申请(法官从内网申请),管理员即可在数分钟内成电子阅卷调阅手续,过去从海量档案中查找某个卷宗的情形一去不复返,大大减少了调卷的等待时间,加上人性化阅读模式,极大改善了借阅案卷的服务体验,同时保护了纸制档案安全。以文本的方式存储的裁判文书库极大方便了其办案工作,成为电子档案库的有力补充。
李顺华说,海口中院在2014年先期建成两间科技法庭的基础上,2015年又建设了六间科技法庭,覆盖了现有的法庭,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庭审辅助服务、高清晰影像存储及互联网移动设备直播点播一条龙服务的科技信息化庭审。在庭审科技信息化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李顺华还介绍,海口中院加大执行信息化,2015年7月18日开通的市区两级法院“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在全国18家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完成1645个被执行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及217个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身份信息的查找和导入。
李顺华表示,法院信息化建设对司法体制改革发挥着重要作用。他说,从2015年3月以来,海南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法官的数量比之前减少三分之一,但案件量增加了12%,在员额法官减少,案件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意义更加突显,这就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生产,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生产质量,从而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