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5日电 1月16日,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坦佩市的一个交叉路口,一名19岁的中国女留学生江玥,被一名犯罪嫌疑人开枪打死,一条年轻的生命顿时陨落在异国他乡。对此,美国侨报近期社论称,悲剧的发生原因,就是嫌犯手里有枪。假如戴维斯手里没有枪,也许,江玥会挨打,甚至挨刺,但不会瞬间死于非命。人们不禁要问,戴维斯为何能有枪?
文章摘编如下:
警方说,江玥没有任何过错。江玥父亲说,她很乖,很懂事,也很孝顺。江玥同学说, 她是个特别温和的女孩子,每次打招呼的时候都会脸红。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她的家人正经历人世间最深刻的痛楚。留学生、华人也感同身受。
对这样一个花季少女,是什么人下得手?32岁的戴维斯(Holly Davis)有案底,曾入狱3年。她涉嫌滥用药物,自称患有抑郁症。她曾表示,希望自己能够“被执法部门击毙”来结束生命。
悲剧的发生原因,就是嫌犯手里有枪。假如戴维斯手里没有枪,也许,江玥会挨打,甚至挨刺,但不会瞬间死于非命。人们不禁要问,戴维斯为何能有枪?根据亚利桑那州公共安全局官网发布的资料,隐蔽携枪资格必须没有重罪犯罪记录;没有精神病或智力障碍等问题。换言之,戴维斯这样的是根本没有资格有枪的。问题是,恰恰她有了枪。
更令人忧虑的是,江玥所在亚利桑那州是民众“携枪友善”州,在该州有关限制民众隐蔽携枪法律(暗枪证)失效之后,现在该州成年人几乎人人可隐蔽携枪上街。开放民众隐蔽携枪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遏阻可能发生如在诸如酒吧等公共场所的疯狂扫射案件。但是,有没有想过,像戴维斯那样的病态潜在杀人者就会游荡在社会上。枪案就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角落:路口、公园、商店、公司,等等。
正如奥巴马说过,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不乏患心理或精神疾病的人、仇视社会的人,却只有美国是全球唯一每隔数月就会发生大规模校园枪击事件的发达国家。
奥巴马在拥枪的问题上,也连连遇挫。已经记不得他有多少次为枪案发表悲情讲话了。他直言校园枪击案在美国成了“常态”,整个社会和政府从上到下业已“麻木”,反应也趋于“常规”。
尽管他呼吁控枪成为了“例行公事”,但遭遇了来自拥枪团体以及背后利益集团的强烈抗拒。他最终只能通过发布行政令来“弱弱地”对抗,但对抗的效果多少,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确实,在美国拥枪者有宪法的依据。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民众拥有并且佩带枪支的权利不容侵犯。”但是,法律,包括宪法,都是人制定的。宪法可以修订,也就可以被修订。今天美国的情形,与当年的情形有了很大的区别。枪支与其说是民众自卫或反抗专制的武器,还不如说,更多地成为犯罪甚至恐袭的工具。这么多死于枪下的无辜生命,已经足以说明,拥枪的负面效果已经大大超出了正面。
也许拥枪者有堂皇的理由。1981年3月31日,里根总统被刺客约翰·欣克利枪击。但他在遇刺之后仍然反对禁枪,里根的名言也被广泛引用:“枪不杀人,是人杀人。”但是如果这一逻辑成立,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什么要禁的了。不是毒品毒人,而是人去吸毒。但是,不禁毒能行吗?
美国总统佛兰克林·罗斯福1941年在国会大厦发表演说时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但是,今天枪支泛滥,已经使得美国人失去了“免于恐惧的自由”。今天,在电影院、教堂、商场都成为高危场所。如今,如果在等红灯时,都要当心是否会挨枪,是否会遭袭击,这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