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余晓洁 顾杰)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21日表示,环境质量改善是刚性要求的红线,绝对不能触碰;总量减排是硬性要求的底线,是最基本的及格要求。总量减排考核必须服从质量改善考核。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刚结束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将环境质量改善和总量控制之间的关系阐释为“三大关系”:全面与局部的关系、目的和手段的关系、红线和底线的关系。刘炳江21日详细解读了这“三大关系”。
“‘十三五’期间,质量改善和总量均为约束性指标,是地方政府必须完成的任务。质量改善除了完成固定源的重大治理工程外,还要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地方政府对改善环境质量负责,对质量恶化的应采取公开约谈、环保巡察、区域限批等。”刘炳江表示。
“环境质量是所有污染源排放所有污染物的综合体现。目前实施的总量减排,按照可统计、可监测、可考核的三可原则,基于国家设定的四种污染物减排比例,主要由重点行业的污染源实行工程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来完成,不足以支撑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刘炳江说,环境质量改善是目的,总量控制只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
“以霾为例。过去10年,中国每年增加机动车2000万辆,粗钢5000多万吨,煤炭2亿吨,能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已不易。但治霾要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包括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市精细化环境管理等。”刘炳江说。
刘炳江还指出,流动污染源和面源排放量的增加抵消了重点行业排放量的下降成果。这是公众感觉排放总量年年下降而环境质量改善却不明显、甚至质疑总量排放是“数字游戏”的原因。
据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介绍,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2013、2014、2015年分别安排50、98、106亿元,提前下达2016年专项资金5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逐渐凸显。例如,2014年共拉动社会投资约3000亿元,多元化投资格局初步形成。”汪键说。
汪键表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三大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加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
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说,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形成初稿,正在讨论论证中。“十三五”是中国环境保护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和攻坚期。中国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