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干休所的小小出纳,竟然偷偷挪用了公款1181万元。昨日,广州市海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原出纳周英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周英今年44岁。据检方指控,2013年至2015年,周英在担任广州市海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出纳期间,利用负责经手、发放单位相关款项的职务便利,采用修改银行对账单、私制银行业务章的手法,挪用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11811575.24元归个人使用,用于进行投资、放贷等营利活动,至今不退还。2015年1月20日,周英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周英说,自己挪用的钱,有700多万元借给一个朋友,用于一家康复医院的装修事宜,另借了100多万元给另一个朋友,还有200多万元用于服装店经营。
周英的辩护律师认为,周英走上犯罪道路,除了与自身的贪念有关,也有单位的管理漏洞等客观因素。律师说,当初周英的朋友借钱时信誓旦旦地说“到时会还钱”,她才去挪用公款,但后来朋友并没有如约还钱。律师希望,法庭念在周英主动认罪的份上,可以减轻对她的处罚。(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李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