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日本一名女子偶像团体成员峯岸南私下与男粉丝约会,被经纪公司告上法庭。但一名法官18日裁定,峯岸南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必向经纪公司支付赔偿金。
在日本演艺界,女子偶像团体需要保持“清纯”形象,其成员往往被经纪公司要求不得约会或恋爱。
日本《朝日新闻》19日报道,峯岸南2014年开始与男粉丝约会,随后被经纪公司告上法庭,并被索赔990万日元(约合8.4万美元)。日本媒体没有公布这名女子的姓名,只透露她今年23岁。据了解,这家经纪公司2012年与该女子签订的一份演艺合同中包含禁止恋爱条款,注明如果她今后与别人约会,则经纪公司有权对她索赔。
东京地方法院法官原克也本月18日就此案作出裁决,驳回了经纪公司的索赔要求。按照原克也的说法,“我们必须承认,通过索赔方式禁止娱乐偶像约会的做法实在太极端了”。
“每个人有权作出是否约会以丰富个人生活的决定,”这名法官说,“这是人们追求幸福自由的一部分。”
偶像的“恋爱”禁忌
日本经纪公司一般仅允许女子偶像团体成员对男性保持“单方面的好感”,但禁止她们采取实际行动去发展恋情,也不允许她们向男粉丝作出可能发展恋情的暗示。
此次,峯岸南承认犯下“恋爱”禁忌,不惜剃发谢罪。随后,峯岸南在一则视频中以光头形象声泪俱下地向公众道歉,短短几天内便受到750万次点击。
(杨舒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