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建议,201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开支限额应由2012年时的1300万港元增至1630万港元。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中指出,该建议主要是考虑到2012年至2017年间的物价水平变动和2012年特首选举候选人的实质选举开支。如果2017年的选举开支上限维持原有水平, 未能增加以反映物价水平变动,将会减少候选人选举开支的实质购买能力。
文件中同时指出,至于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由于2011年的选举,每名候选人的平均实际开支大幅低于选举开支限额,加上选民基础及各选委会委员数目无重大改变,因此没必要调整开支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