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桶吊灯等硬装修无明确说明 购房者吃亏只能认倒霉
二手房合同装修部分有漏洞
本报记者 耿诺
打开新买的二手房,却发现原房主将屋里能拆的全都拆走了,连灯具、马桶这样的必备品都没剩下。这是二手房买家段小姐的遭遇,而这并非个例。
购买二手房时,装潢情况自然在买房人的考虑范围之内,但本市二手房买卖中存在这样的漏洞:针对房屋装修既没有足够详细的补充条款,合同示范文本也没有详尽约定。目前,二手房已经成为本市房屋交易的绝对主力,这种漏洞造成了对二手房房主相当有利、而对购房人权益保障不够的现状。
多花十万为装修 打水漂
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九点多,当段小姐随着中介业务员赶到二手房房主家里时,一下被客厅吊灯吸引住了。水晶玻璃折射出的各色光晕投射在天花板上,让她几乎瞬间就决定买下这套房。接下来仔细看局部,科勒的卫浴设施、实木的厨房橱柜、卫生间巨大的盥洗镜,都让她越看越欣喜。
但和楼下一套一模一样的户型相比,这套房的售价贵了10万元。
“您看看这装修,要买了这套房,简单收拾就可以入住,多省心。”中介业务员反复撺掇着段小姐,终于让她决定交易。
可当过户手续完成、双方计划办理物业交接时,段小姐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原本挂着吊灯的地方,只留下一红一蓝两截电线的线头;玄关处的吊灯只剩灯泡;橱柜柜门被拆走,洗菜池、抽油烟机、灶台全都不见了,台面上和上方橱柜留下几个大洞;屋里的几台空调都被搬走;卫生间的洗手池、马桶、浴缸也都搬了家,裸露着下水管。
这是怎么回事?段小姐找到原房主,原房主却说,他们卖的是“房”,并非屋内吊灯等物品,况且合同中也没有约定要给段小姐把这些留下。双方几番争论,最终也没有争论出结果。
看房挺美收房缩水 不少见
段小姐遇到的情况是不是个案呢?一位来自大型中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并不是。
“在我们处理的纠纷中,除了房款到位时间、户口和学区纠纷,其他最多的就是这样的纠纷了。”这位负责人说。
在调取数据后他表示,段小姐遇到的情况还“不算严重”,有些房主在卖房之后甚至连金属门、阳台外窗都拆除了卖废铁,留给买房人的比毛坯房还不如。
记者也在一个购房群中发现,一位购房人在购买双桥一套二手房后,原房主拆走了灯具和浴室设施,并只同意赔偿1500元。还有一位购房人在收房时发现,原房主把窗帘杆、空调室外机的支撑架都拆下来,卖了废品换钱。
和他们相比,一位网友说自己比较幸运,原房主也拆走了一部分装修,但给他配了新的。“大金的空调变成了格力的,TOTO的洗手池变成了唐陶,汉斯格雅的花洒也拆走了。几样算下来差了3万多块钱,只能听之任之了。”
合同尚无详细条款 需当心
目前,二手房已经成为市场成交的主力,去年本市二手房的成交量是纯商品房新房的3倍有余。业内人士预测,随着二手房成交量的进一步上涨,隐藏在合同中的“雷”随时会被引爆出来。
而此前,房屋精装修部分随房屋一起交割,是“约定俗成”。“除非有特殊说明,否则这些装修一般都是随房一起赠送了。毕竟买房人看房的时候,这些装修也是在购房人衡量的范围内。”一位从业将近20年的二手房交易专业人士说。
和购房人花出去的真金白银相比,“约定俗成”这4个字并不能完全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在市住建委、市工商局联合推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虽然附件中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的列表,但记者注意到,这其中虽然详列了多种家具甚至包括电话机、饮水机、吸尘器在内的家电交接,却缺乏对灯具、马桶、浴缸等不可直接移动的硬装修的说明。
“二手房交易中,对精装房的现状应有保全性的记录、记载,购房人和中介也应该相应进行拍照、录像,以此为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说。
记者随机调取了7份来自不同中介的购房合同,发现合同附件中大多都缺失细节。装修情况不进行详细标注、随屋交易的电器不标注品牌型号等等成了合同中的普遍情况。
“从政府管理角度来说,应该完善示范合同文本的条款的内容,甚至明确提示买卖双方对交接的装修、饰品连同房屋一起转让使用的情况,进行标注。”陈志呼吁,二手中介服务机构也应做出特别明确的阐释,有清晰的界定。
根据链家研究院统计,2015年12月北京市二手住宅成交量为24543套,环比上涨56.8%,同比上涨97.8%,达到全年最高水平;2015年北京二手住宅累计成交量为198018套,较2014年上涨91.2%,全年网签量超过2010年,为近6年来最高水平。
“以后北京房地产市场主要以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为主,设备、设施和装饰装修的纠纷可能更集中。从合同角度进行约束,需要防患于未然。”陈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