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月8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安溪县将国家公职人员列为扶贫补助对象在2013年曾引发不良影响,而两年后,即2015年12月,因对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把关不严,安溪县农办副主任、脱贫办主任陈永春,安溪县脱贫办工作人员杨辉明,及相关责任人、东阳村村干部林成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8日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这6起案例还包括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扶贫办、陈坊村村委会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青澳村村委会主任江为祥等截留、挪用、贪污扶贫资金问题等。
这是福建开展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12月1日起,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检查由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牵头负责,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在省、市、县三级同步组织实施,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入户核实和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县乡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安排、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一个多月来,全省已发现相关问题线索206条,立案5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
福建已经吹响脱贫攻坚新号角。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去年12月29日在福建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表示,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约5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省定扶贫标准的122.7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
福建省代省长于伟国指出,要杜绝截留、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确保精准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从严惩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行为。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再度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问题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惩处;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