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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年春节禁放范围扩大 停车多的小区禁放烟花爆竹
2016-01-07 08:02:00
 

  猴年春节期间,老旧平房区域和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将被划定为禁放区域。同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100米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市安监局昨日发布,新修订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于1月5日正式实施。

  学校及医院100米内禁售

  本市此前执行的零售网点设置标准是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的。

  零售网点距周边目标的最小允许距离要求是规范中惟一的强制性条款。规范中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

  同时,规范对于零售网点最小允许距离的要求中,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的距离为100米。而老标准中,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零售点设置距离为40米。

  在花炮存量上,规范中增加“零售网点的存放量应根据周围环境、距离确定总存放量,且不宜超过300公斤”。

  此外,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至400箱。

  平房密集区等纳入禁放区域

  另外,记者了解到,猴年春节本市烟花爆竹禁放点在往年规定基础上,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纳入禁放区域。

  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对于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

  销售点上空不能有电线

  相比之前的标准,规范中删除了部分条款。

  以前规定,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全部封存且不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一层可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使用。但实际监管中却发现,网点将二层以上封堵后,对二层以上财产和人员情况不明,对安全监管造成不利。于是在此次规范中,将此条款删除。

  按照以前的规定,10kV以下架空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零售网点上空。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经销商分不清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也分不清输电线路的电压。于是新规范中明确提出,架空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不应跨越零售网点上空,以便于理解和操作。

  规范中规定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零售网点配电箱以及灯具、开关、插座等距离烟花爆竹产品不应小于1米。零售网点用电设备也受到额外限制。网点内不允许使用电器加热。

  近五年来,本市在烟花爆竹销售环节未出现重特大事故,仅2013年发生过一起燃烧事故,是由于有源设备的引入及管线布设不规范造成的,同时监控设备的布置不合理也为后期的事故调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新规范制定中特意吸收了此次事故的教训,增加了零售网点内配电线路应穿钢管敷设,穿过墙体处应对墙洞进行平整打磨及密封处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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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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