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足协公布《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包含了球员身份、国内转会、国际转会、转会补偿、工作合同、国家队征召等一系列与球员、俱乐部、国家队乃至青训系统和经纪人等相关的规定,可以说是一部中国足球的“劳动法”。
据了解,这个规定的前身是2009年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此次颁布的新规,相比六年前的规定有何变化?对中国足球又影响几何呢?
16岁可打职业联赛 与国际足联接轨
“新劳动法”中,最重要的改变就是与国际足联接轨。比如:职业球员出场时间不到10%可获自由身。这项规定和国际足联《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定》是一致的,显然是从保护球员的权益出发的,可以有效避免不听话把你摁死在板凳上这样的事情发生。
再比如,16岁就可以打职业联赛。要知道,梅西17岁3个月就在西甲完成了首秀,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17岁半在葡超迎来首秀。在发达足球国家,16岁是普遍的可以签订职业合同的年龄。
至于合同到期前半年可签新合同的新规,则与国际足联《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定》完全接轨,将球员签新约的时限从合同到期前3个月延长到6个月,能给转会谈判带来更宽松的时间,可能会促进球员在俱乐部间的流动。
取消转会手续费
俱乐部轻松了
新规规定,中国足协在办理球员转会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在这之前,发生转会费的球员转会,原俱乐部应当向中国足协以及原协会分别交纳转会费总额5%的转会管理费;为逃避转会管理费而隐瞒转会费实际数额的俱乐部,应当向中国足协以及原协会分别按照所逃避数额的5%加倍支付;未发生转会费的球员转会,新俱乐部应当按照原协会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原协会支付转会管理费。
毫无疑问,取消转会手续费减轻了俱乐部的负担,5%的数额看似不多,但动辄千万级别的转会,给俱乐部带来的负担也高达几十上百万。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仅仅是规定中国足协不收取手续费,但未明确地方足协是否还继续收取。
补偿翻倍
价格引导俱乐部向青训倾斜
新规中,中国足协管理的俱乐部分为三类:中超俱乐部为第一类别;中甲俱乐部为第二类别;中乙俱乐部为第三类别。培训费用标准分别上调,翻倍为:第一类别俱乐部:10万元人民币/年(原5万元);第二类别俱乐部:6万元人民币/年(原3万元);第三类别俱乐部:2万元人民币/年(原1万元)。
这是整个新规的一大亮点。终端价格翻番,不管是生产环节的青训,还是流通环节的球员经纪业务,都将因此受益而得到更好发展。此举意在使俱乐部购买年轻球员的成本大幅上升,从价格上引导俱乐部向青训倾斜。不过,这个补偿价格是否合理,对发展青训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还要经过市场和时间的检验。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