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对全区各镇街、部门、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图为荣昌区领导到昌州街道督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图片由重庆市纪委提供)
2015年12月16日,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表示,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发挥好关键和带头作用,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这次会议上市委常委会班子查摆的重要内容。2015年,重庆市委、市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梳理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全市上下形成了知责、明责、担责、履责的良好氛围。
摆正位置,让责任更明确
“我主持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次,专题研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7次……”近日,南岸区委书记刘宝亚在全市区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上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在孙政才的主持下,全市38个区县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的党委(党工委)书记逐一述责。
“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这已经成为全市各级党委书记的共识,主动抓、经常抓,正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按照孙政才的话说,就是要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书记示范引领,市领导按照《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任务分工,切实担负起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重点推进全市重大改革专项“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19名市领导近日分别带队检查19个区县和19个市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此次市领导检查情况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之一,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对象反馈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2014年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基础上,市级层面形成了“85375”责任清单体系,明确党委主体责任8项、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5项、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3项、纪委监督责任7项、纪委主要负责人责任5项,厘清了党委和纪委、集体和个人、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内容。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也纷纷制定责任清单,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具体化,把任务变成“硬指标”,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渝北区建立“两个责任”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围绕权力运行5个环节,分类列出廉政风险140项和73项具体责任内容。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手册》,明确“责任清单”,要求责任人亲自填写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信访办理等内容。
问题导向,让压力变动力
2015年7月和12月,渝中区区级领导两次对全区73个单位、360余名区管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敲警钟、提要求,对出现问题的6个区管班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
强化压力传导,破解担当不够的问题,是渝中区委书记唐英瑜2015年工作的重要考虑。2015年年初,市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环节中,一位纪委委员曾向唐英瑜提出质询:“对于渝中区此前查处的园林系统系列案件,区分管领导有无责任,如何处理?”“园林系统相关领导被免职,区分管领导和纪委负责人在区委常委会上总结反思。在此基础上,深刻剖析原因,以此作为反面教材,警示全区党员干部。” 唐英瑜的回答没有回避。
按照市委要求,每年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向上一级纪委述责述廉,部分负责人还要在纪委全会上现场述责述廉。“要‘晒’工作,还要接受提问,压力不小。”这是唐英瑜的感受。
变压力为动力,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都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一线、传导到末端。如石柱县开展述责述廉电视访谈,选择部分廉政风险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的乡镇和单位有关领导公开“亮相”。
除述责述廉制度外,约谈制度也是压力传导的有效抓手。
市纪委印发了《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明确约谈启动情形和约谈对象,规范约谈程序。2015年,针对国企、高校存在的薄弱环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主持召开会议,约谈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针对少数区县政府副职重视不够的问题,市纪委专题约谈了部分区县政府副职领导,进一步强化其明责履责意识。市纪委每半年统计分析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区县和市级部门,指导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
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开展层层约谈或提醒式交流。北碚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就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等13个问题,约谈了46个单位党组织一把手。
严格追责,用好“撒手锏”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也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孙政才要求,把严格追责作为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手段,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使问责成为常态,以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重庆市在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追责力度,重点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各地各单位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市地税局对系统内5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责任倒查,3名区县局副局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致使下属单位出现套取、私分专项救助补助资金问题,沙坪坝区民政局原局长陶学谦、副局长杨文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共查处问题2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组织处理212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人数相比2014年大幅增长。(记者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