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12月31日电 (记者 徐小勇)2016年1月1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上线试运行,改版后的“信用宁波”网站和“信用宁波”微信号同步开通。记者31日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平台整合归集分散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掌握的信用信息,为每个法人和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全面展现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目前,平台已完成一期建设,为在宁波的近一千万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市信用办主任华弼天表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6月,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15-2016年)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统一的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目标。
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包括一网两库三系统六功能:“一网”即“信用宁波”网站,是宁波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发布门户。“两库”即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三系统”是指公众服务系统、政务服务系统和平台管理系统三大应用系统。
目前,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已按计划顺利完成,初步建成自然人信用信息库。根据《宁波市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2015版)》,宁波市公安局等首批15个市级部门的1600多万条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完成入库。同时,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系统开发、测试,接入共享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等32个单位6000多万条企业信用信息。
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上线运行后,政府部门可通过这个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交换共享和管理使用;企业可以通过“信用宁波”网站和查询服务窗口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报告,社会公众也可在“信用宁波”网站查询企业公开信用信息;公民个人可以凭身份证明在服务窗口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报告。
据介绍,企业和个人也可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查询自已的信用记录报告。目前自然人信用信息涉及15个部门的81个数据项,其中基本信息18项,包括身份信息、社会保障信息、资格证书信息、执业注册信息等;荣誉信息6项,包括劳模先进、无偿献血等表彰奖励信息;失信信息57项,包括行政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及违约等方面的信息。
华弼天透露,平台二期也将尽快启动建设,2016年基本建成全社会统一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平台二期将建立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实施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制订2016版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
据悉,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还将逐步扩大数据开放共享的范围,实现与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的纵向连接和数据传输、信息共享,推进与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的交换共享,适时向第三方征信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
2016年,宁波市将编制出台《宁波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订加快宁波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宁波市将建立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应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是关系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局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关键环节,是我市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华弼天认为,平台的建成,将为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速推进政府转型,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完)